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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情报委员会
1、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为加强学校的图书情报工作,不断
提高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质量,成立西安工程大学图书情报委员会。
2、图书情报委员会是学校图书情报资料工作的总咨询和协调机构。
3、图书情报委员会的成员,由图书馆馆长和主管校长推荐具有丰富教学科研实践经验、学识渊博、热心图
书情报事业的教师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组成,并提请校长聘请组成。
4、图书情报委员会设正、副主任委员各一名、委员七名,主管图书馆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委员,图书馆馆
长任副主任委员。
5、图书情报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。
6、图书情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:听取图书馆馆长的工作报告;审议图书馆的年度计划;反映师生对图书
馆工作和学院(系)资料室的意见和要求;讨论学校图书情报工作的重大问题,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图书情
报工作的建议。
7、图书情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例会。如工作需要,经副主任委员(图书馆馆长)提议、主任委员审批后
亦可召开特别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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